1.活性炭吸附
活性炭是一種具有巨大比表面積的非極性吸附劑,對水中大多數(shù)微量有機污染物質(zhì)汞、鉛、鉻等重金屬離子,都有較好的去除效果?;钚蕴慨a(chǎn)品分為粒狀炭與粉狀炭兩大類。
東莞環(huán)保公司飲用水深度處理中主要采用粉狀活性炭,設備形式為粒狀活性炭濾床和濾柱,被處理水在通過活性炭濾層時得到凈化,活性炭運行一段時間(幾個月至一年,取決于被處理水的水質(zhì)和活性炭的性質(zhì))后,將達到吸附飽和,對其再生后可重復使用、目前在我國應用粉狀炭對飲用水進行深度處理的尚較少采用,一般主要用作水源短期惡化時的暫時性強化處理。粉狀炭在使用時與混凝劑同時投加。吸附后在沉淀池和濾池中北去除,不再重復使用。
2.臭氧氧化
臭氧是一種強氧化劑,可以氧化分解水中的微量有機污染物,改善水的感官性狀(色、嗅等),并且在水中不產(chǎn)生三鹵甲烷類物質(zhì),可以用作受到微量有機污染水源水的深度處理。臭氧氧化作為單獨的深度處理手段時、通常設在過濾之后。但有時也設在過濾之前、因為臭氧與水中污染物反應有微絮凝的作用,
東莞環(huán)保公司可以提高過濾的處理效果。
http://itianyang.cn/